
外籍客座教授聘用
釜山大学现招一批担任院系(学部)或基础教育院外语相关科目教学工作或者外籍客座教授,外籍客座教授是成为外籍专任教师之前的一个级别。招聘办法、薪酬等内容如下:
1. 定义 :外籍客座教授
在院系(学部)或基础教育院担任外语相关科目教学工作的外籍客座教授
2. 客座教授录用程序
录用程序
先得到即将就职的院系(学部)或部门的推荐,经校长签定雇佣合同后录用。
录用年限程序
以学期为准,以1年为单位签约,可续约。
3. 业绩评价及管理客座教授录用程序
所属部门针对授课自行制定标准,以1学期或者1年为单位进行评估。续约时显示 评估业绩。
4. 薪酬支付标准
- 持有博士学位者: 每月2,300,000韩币以内
- 持有硕士学位者: 每月2,200,000韩币以内
- 持有大学本科学位者 : 每月2,100,000韩币以内
5. 福利服务标准
提供校内宿舍
- 可以提供校内一部分宿舍(雄飞馆已婚者宿舍)
- 雄飞馆已婚者宿舍每月的部分管理费(10万韩币)和一些额外费用(电费等)由使用者来承担。但每月的管理费若有所变动时,可调整使用者负担的金额。
可提供上南国际会馆的客房
- 上南国际会馆客房房费中的一部分(月10万韩币)由使用者承担。
- 客房房费变动时,客房使用费中由使用者承担的金额也会有所变化。
- 电费、电话费、煤气费、电视收看费用等各种公共费用及管理费由使用者承担。
在校外居住时提供住房补贴
- 想在校外居住时,学校可每月支付30万韩币以内的住房补贴。
须投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投雇佣保险资格者须投雇佣保险。
对合同期满者支付离职金和出国机票(Economy class),出国机票费按政府空运委托书(GTR)支付,采用事后支付方式。若乘坐的航线不能适用于政府空运委托书,那该航线的机票费用不予支付。出国机票费不仅应在离职后的30天之内申请报销,而且出国日不得超过90天。
6. 应尽义务
- 按照院系长的指示进行授课、研究,处理学系里的各项业务。
- 每周标准课时量应在12节课以上,院系的授课课时不满12节时,所差的课时由本校相关部门分配的课时来补满。
- 每周至少要在校内工作40个小时以上。
- 基础教养院的客座教授应尽义务考虑教养教育院的运营特性由院长另行决定。国际语言教育院的外语特别讲座等包括在内的遵守与院系客座教授同等义务。
7. 其他事项
- 原则上,不允许未完成标准课时量的客座教授到外部讲课,禁止未得到允许而到外部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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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录取相关的事宜,请以下院系联系
- 教养教育院 : ☎ +82-51-5103850
- 英语英文系 : ☎ +82-51-5101510
- 英语教育科 : ☎ +82-51-5101612
- 国际学部 : ☎ +82-51-5101628